【影片】
2016.09.29 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 財政委員會 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
質詢內容:樂陞案原資金
質詢委員:黃國昌
列席受詢:金管會主委丁克華、保中心董事長邱欽庭、經濟部次長沈榮津、法務部檢察司司長林邦樑、證期局局長王詠心
發言時間:11:31:56 - 11:45:18
👉主管機關均不負責收購案資金與履約能力不合理。
👉投審會只請投資人說明資金來源未查核,相信投資者片面之詞。
👉樂陞收購百尺竿頭背後為港資,難信投審會有能力查核非中資。
👉樂陞去年匯款廈門投資53億,今年公開收購失敗台灣受損金額百億,典型債留台灣,錢進中國。
👉投保中心對財產保全要更積極,不要等勝訴判決才動作。
🎯老師質詢,樂陞案投資的審查過程裡,
樂陞獨董表示只確定收購價格是否合理,
中國信託表示只代收代付,不負責履約,
金管會只查核公開收購說明書,
投審會只是匯集意見的窗口,審查中資,
各方都表示都不負責資金確實性。
公開收購都要投資人自行去確認資金與履約能力是否合理?
丁主委表示在投資人保障確有缺失。
沈次長表示有檢討空間。
🎯老師提出,歐盟在2004年要求每個會員國,公開收購者須卻保有公開收購之能力。
投審會說百尺竿頭背後為日資,
當初查核資金來源時,它告訴你它有107億美金,有沒有提出證明文件?
林司長回應,只會請投資人說明資金來源。
🎯老師表示,換言之,在台灣市場公開收購,只要說在英屬維京群島有某個要投資我200億美金,只要書面上這樣寫,投審會的審查也不會去確認資金是否存在。
🎯投審會如果對書面不進行查核,就會出現不知道百尺竿頭後面真正要出資的是2家香港公司的狀況。
而其中一間有出存款證明,查證公司登記有可能有兩家...
一開始的投資架構是香港登記公司,但金管會被蒙在鼓裡完全不知卻准了。
如果投審會只是這樣做書面的行事審查,
如何令人信任投審會有能力查核背後資金來源是不是中資?
🎯詢問證期局,關於資金來自香港登記公司是否知情。
局長表示於9/7約談中信正與中信銀時,由中信證提出,因為案子已對外宣布失敗故未告知投審會,而是將資料移給檢調。
投審會,金管會9/7發現樂陞案一開始在向主管機關說明投資架構與資金來源時說謊,採取了什麼行動?
局長表示已配合檢調。
詢問林司長,向主管機關提出須委資料是否涉及刑事犯罪?開始調查了嗎?
台北地檢署回覆,應該有就相關案子了解。
老師表示,現在主管機關剛剛都把皮球踢給檢方,希望檢方開始明確進行調查。
否則我國外資投資交易秩序將蕩然無存。
🎯因為如果樂陞案沒有任何法律結果,等於主管機關與法務部公開說,以後跟投審會用假資料申請是沒有關係。
再質詢,投審會去年是否有申報要匯錢至境外?匯了多少錢?
🎯樂陞匯至廈門網路公司1億7800萬美金,相當53億台幣。
老師歸結,所以在此案中也要負責任的樂陞,要進來的錢沒進來,而從開始收購價到現在,受損的金額近百億。
結果樂陞匯了53億到中國投資,能不能追的回來,來賠償投資大眾。
關於財產保全,投保中心表示要先取得勝訴判決。
🎯老師說,我那天去投保中心有跟你講,該負責任的財產保全要積極一點,不要再傻傻的說我拿到勝訴判決確定再執行。
到時再執行的後果你一定知道,否則做不到投保中心的董事長。
有關債務人的責任財產一定要先保全。
老師最後表示,此案牽涉到的投資人非常多,嚴重傷害我國交易市場的基本秩序。
更可怕的是,到目前為止呈現出來的資料都是一個典型債留台灣,錢進中國的案子。
接下來的偵辦,能不能順利求償,究責,都是主管機關接下來要努力的方向。
影片連結:
🎥480p:http://youtu.be/A3ZumOkdxos
🎥720p:http://youtu.be/xVrNEt10obQ
🎥立法院IVOD:
http://ivod.ly.gov.tw/Play/VOD/91982/1M